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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我主张,活出我精彩——记高一年级“网络文明”讲座

校园新闻 浏览次数:2555 发布时间:2011-11-16 10:51:43

1113日,一个晴朗的星期天,在结束了家长会之后,同学们在教室里兴奋地讨论着。7点将至,同学们一起前往3117——又要开讲座啦!

7点,同学们均已在座位上就座,看着放出的PPT,猜想着那是怎样一场奇妙的讲座——关于校园网络文明。这时,在学生处主任徐惠珍老师的介绍下,我们迎来了一位身着警服的女士,谢需老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老师首先抛出了一个设问——一分钟我们能拍几次手?她先让大家估计,再通过实践,引出“自我估计能力”这一话题,让我们明白正确估计自己能力的重要性,尤其是在网络上。大家都融入其中,一时气氛十分活跃。关于网络,她首先提及的便是微博、博客等我们耳熟能详的在平常网络生活中使用的工具。她指出,何谓网络,网络上可以发表言论,下载资料,获取信息……几个同学也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网络记录下了我们的心情,使我们更加了解彼此,结交更多朋友……

然而,网络并不是没有弊端的。老师为我们讲述了一起被称为“中国博客第一案”的网络案件,故事的起因是一句在博客中发泄的话,但由于网络的开放性,让更多的人知晓,就构成了侵权罪。还有被网友恶搞的自拍照,在带给我们欢乐的同时也让我们知道,在网络上,要正确地估计自己的能力。之后,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并再提及了几件关于网络犯罪的真实案例,故事中有许多深入人心的地方,同学们听后感触颇深。即使是在虚拟的世界里,我们也必须对自己的所言所行负责。即使只是发生在身边的小事,一句无心的话,一张随意的照片,都可能成为一个话题,往往也能导致不可预估的后果。

对于网络言论方面,老师也有一番见地。她认为网络虽然是虚拟的空间,但与现实是密切相关的。我们身在网络,自然享有最基本的言论自由权,可那是建立在不伤害他人合法权益之上的。正如前面所说的“中国博客第一案”一般,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论,意识到言论自由并非侵权自由!

接下来,老师就如何做一个守法的网民这个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她用形象的事例和浅显易懂的文字陈述了她的观点,让我们知道,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我们享受网络所带来的便利和资源时,不要忘了学会保护自己。我们眼中的世界,可能并不一定是真实的。眼睛会被假象蒙蔽,正如我们看到的几组图片一般。一根线段、一个圈、一种颜色、一张照片,只要经过小小的处理,都会造成假象,让我们的眼睛被假象欺骗。我们应当学会思考,正视它们,正视我们所在的社会。

有一道著名的问题:火车行驶到岔口,正常铁轨上站着5个人,废弃铁轨上站着1个人,如果是你,你会选择走那条轨道?其实,有的时候正确的决定并不总是大家都支持的那一个,大家都支持的或许恰恰根本不是对的。网络文明既然作为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有其规则和秩序。我们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遵纪守法,文明上网。

短短的一个半小时,同学们都受益匪浅。相信经过了今天这么一个精彩的讲座后,我们在以后的网络生活中能够像讲座一开始就呈现的主题一般——

“我有我主张,活出我精彩”。

(高一9 郭伊报道  杭外记者团 方晋清摄影)

校记者团稿件

文明上网,健康成长——记“文明网络进校园”活动

1113晚,高一全体学生在3117阶梯教室聆听了“文明上网,健康成长”的网络安全讲座,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江干区城东派出所民警谢需老师做了精彩讲座。全校其他年级通过视频直播收看了本次讲座。

谢需老师,作为12355青少年服务台资深心理咨询师与华语之声《谢需情感热线》主持人,选择以一身帅气警服、一头利落马尾的形象亮相,严肃端庄之余给了我们一份平易近人的亲切感。

谢需老师向我们详细解说了我国在法律安全、网民责任义务方面的若干立法与措施,举出了同样发生在杭州的“博客第一案”作为例子,同时耐心地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在提到一位与我们年龄相仿的少年因对法律安全立法的疏忽而获罪的案例时,谢需说道:“当警察找上门来时,他还感到困惑——他不过觉得好玩——是好玩让他去翻看他人的邮箱,而不是利益的驱动。尽管如此,法律给他判罪时,是不会也不能考虑这一点的。”

随后,谢老师向我们展示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图片。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但通过这些图片,同学们认识到看到的其实也不一定是正确的。为了证明这一点,谢需老师组织了两个饶有趣味的信息接龙游戏。现实世界有很多光靠听看无法认知的事物,更何况网络虚拟世界,我们要应该客观理性地看待网络,要做一个负责任的网络现代人,正确合理地利用网络,让网络为我们学习成长所用。

(杭外记者团 王云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