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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第15周国旗下讲话

国旗下讲话 浏览次数:1749 发布时间:2019-12-03 09:56:46


演讲者:方俊,初三(2)班,现为ACG社核心成员,获第四届“学宪法 讲宪法”大赛知识竞赛一等奖。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我是来自初三(2)班的方俊,这次作为杭州外国语学校的代表参加第四届浙江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知识竞赛,我很荣幸。同时,这次经历也令我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了更深的理解,也更加因为自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而感到无比自豪。

以前,《宪法》对我来说,就只是一个个在政治书中的知识点,在考试时让我头疼的题目。但是,这一次,经过数月的学习,我对《宪法》有了全新的认识。因为如今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需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这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

现行宪法是我国的第四部宪法,即1982年宪法。在这部宪法诞生过程中,宪法修改委员会多次广泛征询各地区、各部门、各阶层的意见,并发动和组织广大群众进行全民讨论。在历时4个月的全民讨论中,全国80%左右的成年公民参加了讨论,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也参加了讨论,这部《宪法》凝聚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和智慧。为适应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通过宪法修正案对现行宪法进行了5次修改和完善,最近的一次修正是《2018年宪法修正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由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这5部分构成。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所有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中学生应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知识,了解宪法的基本内容,培养宪法意识。学会依法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自觉履行宪法义务。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坚定爱国主义信念,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违法犯罪,变得遵纪守法。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

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谢谢大家!